关于成立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小组的通知
各学院,各处、室,各直属单位: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5〕41号)要求,为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,切实加强学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,经2016年5月11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,成立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小组,具体如下。
一、人员组成
组 长:王 乘 校长
副组长:高新才 副校长
范宝军校长助理
成 员:校长办公室主任
发展规划处处长
教务处处长
科学研究处处长
人事处处长
财务处处长
审计处处长
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
后勤管理处处长
基本建设处处长
保卫处处长
通信网络中心主任
图书馆馆长
后勤集团总经理
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财务处。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兼任。
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岗位变化自动调整。
二、主要职责
贯彻落实国家预算执行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政策;负责学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、统筹协调、督查督进、绩效考核;盘活学校财政存量资金,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支出效益等事项。
兰州大学(章)
2016年6月16日